对故意杀人犯罪是不是判处死刑,不只要看是不是导致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状况。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必须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紧急风险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不同。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实行。
应该注意严格区别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在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案件中,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是不一样的,在处刑上也应有所不同。间接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虽然都导致了死亡的后果,但行为人有意的性质和内容是完全不同的。不注意区别犯罪的性质和有意的内容,只须有死亡后果就判处死刑的做法是不对的,这在以后的工作中,应当予以纠正。对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方法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的,才能判处死刑。
死亡结果的发生负有特概念务的人(如大夫、幼儿的爸爸妈妈)不履行我们的义务才能构成。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国内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岁的人应负刑事责任,而犯本罪的,按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也应负刑事责任。主观方面,需要具备杀人的故意,包含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法修正案(二)